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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公里“检爱”传递 涉罪未成年人如愿参加高考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来源:仙桃文明网

  “感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的期望。”近日,市检察院与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达成异地协作,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不起诉不公开宣告,其中3名高三学生已于日前顺利参加了高考。

 

  犯罪嫌疑人张某(17岁)伙同李某(16岁)、刘某某(另案处理)在明知所办银行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向汪某(17岁)、王某(17岁)等5人(其他3人未满16周岁)收购银行卡20余张,汪某和王某明知所办银行卡的用途仍然办理并获利。

 

  2019年12月,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受理该案,4名涉罪未成年人均为湖北仙桃籍,且其中3人为高三在校学生,均已被取保候审在仙桃。因天津、仙桃两地相隔遥远,且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给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办理该案带来了一定难度。为不影响涉罪未成年人正常参加高考,两地检察机关及时取得联系,达成异地协作共识。在确定4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后,蓟州区检察院对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委托仙桃市检察院进行不起诉宣告。同时,双方就协同开展回访帮教考察的方式和内容达成共识,在线签署了《不起诉跟踪回访帮教异地协作协议》,约定由仙桃市检察院协助开展跟踪回访帮教工作。

 

  市检察院在收到快递文书后及时与蓟州区检察院通过视频连线举行了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邀请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并听取意见,“趁热”对几名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

 

  “在这个特殊时期,两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跟踪回访帮教异地协作,不仅打破了距离、户籍、人员流动给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落实带来的限制,还能有效促进提升帮教合力,感谢两院共同为挽救涉案未成年人作出的努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支持。(通讯员 王敏 印家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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