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桃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
节日·清明”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区)党委(党工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清明将至,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引导广大群众缅怀先烈先贤,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倡导健康、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现就“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以传统节日清明为契机,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时代气息的节日文化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在积极参与中传承节日习俗、感悟中国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坚定心向党、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念。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缅怀先烈,红色清明”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革命烈士陵园、胡家台抗战遗址、胡幼松烈士纪念馆等丰富的烈士纪念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源,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学习党史文化、弘扬革命传统,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重点组织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张沟镇、西流河镇、陈场镇、长埫口镇)
2.开展“慎终追远,薪火不熄”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以“自己参加、带动亲友或家人参加”的方式积极登入仙桃文明网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特别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活动,通过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等方式,表达对革命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增强爱国情感,激发奋斗情怀。(重点组织单位:市教育局)
3.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追思”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祭扫理念,引导群众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恋之情,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民政部门积极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并通过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文明祭扫公告和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群众,从我做起,积极参与。(重点组织单位:市民政局、各街道)
4.开展“诵读经典,传承文化”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经典诵读、诗词歌会等活动,引导群众在学习经典中感受清明,提升道德修养,增强文化自信。大力挖掘宣传清明文化内涵,广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引导群众了解清明习俗、传承历史文化、传播中华文明。(重点组织单位:市教育局、张沟镇、西流河镇、陈场镇、长埫口镇)
5.开展“志愿服务,绿色清明”活动。各地各单位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积极发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街道、社区、公墓、陵园等公共场所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要在公共场所处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保护环境。(重点组织单位:各街道、张沟镇、西流河镇、陈场镇、长埫口镇)
三、活动要求
1.强化活动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组织单位要根据活动内容,精心组织活动现场,做到主题突出、氛围浓厚、秩序良好、仪式感强,无不文明现象。
2.强化群众参与。各地要立足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作用,志愿服务示范引领作用,把群众发动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使群众成为节日活动的主角,增强“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强化总结归档。各项活动要充分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完善“五单”流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四个五”工作体系形成闭环。活动期间,要按照市创城办网报材料要求,规范拍摄活动内容(能直观展现活动主办单位、地点、时间、主题),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和图片报送至市委文明办(图片不少于5张),联络人:王蕾,联系电话:0728-3490311,邮箱:xtwmb501@163.com。
中共仙桃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中共仙桃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联系电话:0728-3491094 投稿邮箱:xtwmb5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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