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海军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海军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海军同志辞去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中共仙桃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联系电话:0728-3491094 投稿邮箱:xtwmb501@163.com
鄂ICP备17011604号-1
技术支持:中国仙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