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文明办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简介
第二部分 市文明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文明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市文明办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简介
一、基本情况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市文明办 |
全额拨款 |
二、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总结推广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2.指导全市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 (系统)、文明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及农村十星级文明农户的创建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军民、警民共建和其他形式的共建活动。
4.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设文明就是指导委员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制定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检查掌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责任目标的贯彻落实。
6.负责仙桃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城区各部门、个单位落实;提出对创建工作不落实又整改不到位的部门给予新闻曝光、黄牌警告、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的建议。
第二部分 市文明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一)市文明办2018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文明办2018年度收入总计29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7.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06.09万元减少18.4万元,下降6%,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市文明办2018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总计294.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7.5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06.09万元减少18.56万元,下降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市文明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文明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8.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5.19万元,公用经费13.17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5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2.30万元、维护费1.05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4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6.81万元,占82.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88万元,占17.69%。
三、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2万元,占 36.04 %;项目支出183.91万元,占63.96%,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占 0 %;
四、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3.5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6.8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71万元。支出总计243.53万元,比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06.09万元减少62.56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五、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5万元,项目支出138.3万元。
六、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5.19万元,公用经费13.17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5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2.30万元、维护费1.05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4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七、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市文明办“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数为2.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37万元,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4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2.06万元。因公出国人数为0。
八、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
九、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82.29万元。其中燃油费0.6万元,会议费3.52万元,广告宣传费78.44万元。
十、关于市文明办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8年度占用国有资产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分类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四、“三公” 经费
纳入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仙桃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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